浮在空中感受制度
何謂「公共問題」
身為空中瑜珈愛好者,身體被柔軟卻堅韌的布吊掛於半空,雙腳離地、臀部騰空、骨盆懸空,整個人浮在半空。對某些人而言,這是一種熟悉的感覺,對許多人而言,卻令人懼怕。原因在於,沒有地板可依靠,沒有重力讓人判斷位置,只剩下布條的張力與身體本身的反應。必須調整軀幹配置,感受何處應該出力、何處應該放鬆,否則無法到位,甚至可能旋轉、傾斜或墜落。不只是疼痛,更是在掉落瞬間感受到的「重力失序」焦慮。若死命抓住布,則所有動作都將無法展開。要優雅地完成空中瑜珈,前提在於:平衡必須主動建立。
制度亦然。制度並不會自然生成,也不會自動穩定地「接住」每一個私人問題或社會問題。它更像是一套布條懸吊系統——必須主動找到與其連結的位置,調整進入姿態,制度才可能承接所處的狀況。
因此,本文從身體經驗出發,探討在公共政策中,何謂「公共問題」。並非所有問題都能進入制度,制度也不會自然回應所有呼喚。所謂的問題,其實是制度選擇性承接的成果。
一、不是每個問題,都能成為政策問題
「問題,應該被處理」這類直觀說法時常出現。然而,制度參與者或設計者須具備一項基本判斷力:不是所有問題都等同於政策問題;並非所有現象都有可依據的處理制度,也並非所有社會困難都可轉化為公共政策的對象。
問題能否進入制度,取決於其是否具備特定條件。例如:是否涉及公共資源、是否存在市場失靈、是否關聯特定治理責任,或是否具有足夠的風險外部性,影響社會整體。這些都是制度承接「問題」的前置條件。以青年無法負擔房租為例,這是一項社會現象,但僅當其被定義為「制度責任未及」或「市場機制失衡」時,才會被納入政策討論。若問題仍停留在個人選擇或生活型態層次,制度便不一定具備介入的正當性。
制度能夠處理的問題,從來都不是「最痛的」,而是「最可被轉化的」。這並非不公平,而是制度介入的條件與限制。制度必須劃定界線,才能執行責任,也才能正當配置資源。
空中瑜珈初學者常面對一項挑戰:身體某個部位壓力特別大,緊張之下容易喊出「好痛!」、「我不敢!」教練卻不會立即對應該處加以調整,而是先確認整體姿勢是否正確,是否能感知骨盆位置、重心是否平衡、呼吸是否流暢。不是最痛的地方就需要處理,痛點也不必然等於問題點。真正需要調整的,往往是張力關係的重新配置。這是一種從「痛感導向」轉向「支撐關係」的思維。空中瑜珈所處理的,是協調性的缺口;制度亦然,所介入的,是可界定、可治理的結構性失衡。
二、問題如何被塑造成「制度可以處理的樣子」?
在空中瑜珈中,「痛」不見得等同於「錯誤動作」。有時需要調整的,不是疼痛區,而是雙手握布的位置、背部的延展角度、膝蓋是否微彎。動作是否穩定、是否優美,關鍵在於是否符合支撐邏輯。
同樣地,問題若欲進入制度,必須對應制度的語法與支撐結構。語言、資料、責任、法源,就像重心、肌肉張力、呼吸節奏與布條的拉力——共同構成制度能否「承接問題」的條件。並非指出「有問題」,制度就能處理;而是問題是否已被轉譯成制度可以理解的形式。
問題進入制度場域的過程,本質上是一場政治行動。它涉及語言的建構、責任的指派與風險的重組。多數問題的可治理性,並非自然存在,而是透過政策語言、證據生產與角色設計被「製造」出來。
制度傾向處理那些「已有資料可分析」、「已有法源可延伸」、「已有財務框架可套用」的問題。這導致許多制度設計者習慣在可計算、可切割、可比較的技術模型中找尋問題樣貌,進而忽略那些尚未成形,卻具有結構性嚴重性的議題。
例如,「居住正義」的倡議歷程,從早期的抗議與敘事,逐漸生成「住宅補貼」、「包租代管」、「青年租金補貼」等制度詞彙,就是一種從不可治理的問題,向可治理問題的語言轉化過程。
問題不是進入制度之後才被分析,而是在被制度語言化的當下,就已經決定了它將如何被切解、分配、行動化。
三、當問題尚未被承認時,如何處理?
看似簡單的倒掛姿勢,卻總感覺布條不聽使喚,身體不穩。當核心未收緊、骨盆未內收,問題往往不在「怪怪的地方」,而是在整體支撐結構尚未建立。
最困難的狀況,不是制度拒絕處理問題,而是問題尚未被制度承認為「制度內的事」。亦即,問題雖已可被辨識,卻尚未被制度聽見。此時的任務,不在於強化問題本身的陳述力,而是建立一套制度可以理解的敘事結構與邏輯語言。
可能需要將原始問題轉譯為風險語言或成本語言;亦可能需要將個人經驗聚焦為具體案例,並重構成跨部門可回應的治理問題;更可能需要為問題設計一個制度進場點,建立一套責任框架,使之得以納入政策規劃與資源分配機制。
制度不具備自我感知的能力。唯有透過明確的邊界設定、角色歸屬與風險預測,問題才可能進入制度處理流程。因此,制度工作者不僅需具備政策分析能力,也需承擔敘事倫理與認知責任。因為在指出「這是個問題」的同時,也同時劃定了制度可介入的邊界,並排除了無法被說清的痛苦與模糊。
在制度語境中,支撐結構指的正是語言、責任與風險的配置。若未建立這些支撐點,再劇烈的痛感,也只能懸浮於制度之外,無法轉化為行動。
四、制度感是一種體感練習
進入中高階空中瑜珈練習後,支撐點變得更少,每一個身體節點都必須重新配置。核心需要穩定,大腿需施力但不能僵硬,手臂需出力但不可偏離重心。每一個細微角度的偏差,都可能導致整體結構的傾斜或崩解。不是完成動作即可穩定,而是要不斷調整張力比例,才能維持懸掛狀態下的平衡。
這就是制度感的體現。問題不再是單一位置的解決,而是整體支撐系統的重新協調。在制度中,每一個支點都有張力限制,每一條責任線都可能出現斷裂。制度分析並非單向觀察或外部檢視,而是一種與制度「共構身體」的實踐。
公共政策分析中,「問題定義」往往被視為理性分析的技術工程:結構拆解、因果追索。然而在實務現場中,最常出現的困難並非技術不足,而是不知道「問題在哪裡」。即便手中具備模型與工具,仍可能不知道該從何處開始分析,也無法判斷問題應由誰承擔、處理到什麼程度為止。
此種狀態,可視為制度感的鬆動。當制度的介面模糊,判準不清,進退之間便失去了行動的準繩。如同空中瑜珈中的懸浮狀態,缺乏感知力,動作無法穩定、方向無從掌握。
制度感可視為對支撐系統的整體認識,也是一種對位置、責任與張力的同步感知。它不只是技術知識的總和,更是一種經由反覆操演而生成的直覺判斷。能否辨識制度的結構界線、判斷何處可承擔、何處將崩潰,往往比掌握政策工具本身更為關鍵。
這也說明,制度工作者需要具備的不僅是資料處理能力,更是一種對組織架構的敏銳度,一種對權力分布與責任連結的政治感知力。並非所有問題都該被處理,但每個問題都值得被辨識其「可處理性」。
我的感受
當雙腳輕掛布條倒掛,無地可踩、無力可借,此刻無法施力,也無法主導,只能將自身交託給重力與布條之間的協議。然而,這種交託並非被動等待,而是建立在所有調整與張力分配之上的結果。是經過選擇與覺知後,讓身體得以被支撐的姿態。
公共問題亦然。問題不會被制度自動接住,制度也不會主動辨識問題。能否進場,取決於是否具有可被承接的形式與語法。制度承接問題的前提,不在於問題本身的強度,而在於其是否具備清晰的邊界、合理的風險判定與可分配的責任結構。
所謂「公共問題」,其實是一種懸浮狀態的穩定回應——是在無明確依靠之下,經由語言建構與支撐設計所達成的短暫平衡。制度處理問題的能力,不取決於它多強大,而取決於問題是否已被編排為制度可理解的樣態。
問題的進場不是自然發生,而是設計出來的結果。而所謂的制度感,就是一種對這個設計過程的敏感與掌握。如同在空中,經過一次次張力調整後,終於找到一個能夠穩定呼吸的位置——這個位置,才是公共問題得以成為政策對象的起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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